关于全省水泥企业2016年度产品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的通报

2017-09-08 08:47

湘经信节能〔2017〕618号

各市州经信委、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3-6月,省经信委、省发改委联合对全省水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现场核查了全省144家水泥企业2016年度水泥生产量及其耗电量,核算确定了其2016年度产品可比水泥综合电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场核查了144家水泥企业,其中11家水泥企业2016年已停产或转产,133家水泥企业正常生产。

二、核查结果

核查过程中,监察人员依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对被核查企业的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指标进行了核算,核算结果显示,133家水泥企业2016年度产品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均达到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额值的要求,均属于应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第一档不加价”的水泥企业。

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