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当前烟叶收购工作进度的通知(南政办函[2017]93号)

2017-11-06 11:40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严肃全县烟叶收购纪律,维持正常的收购秩序,打击部分烟农把外烟带进烟站等非法贩卖烟叶现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烟叶收购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烟叶收购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烟农的思想工作,严禁非法贩卖烟叶,严禁将外烟运入烟站,做到严格按计划按合同交售烟叶。

二、县政府成立打击外烟巡查组,从公安、监察、工商、烟草、烟办等部门抽调专人,不定期到收购站进行巡查,凡发现一起烟农把外烟运到烟站的,一律依法查封没收和销毁,并取消该农户2018年种烟,同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该烟农所在乡镇的烟办主任和分管领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发现第二起的,约谈所在乡镇乡镇长。

三、对于今年有超出合同收购量的烟农,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烟办主任,要逐户摸清家底,督促烟农先交好烟,对不听劝阻仍把好烟交在后面的烟农,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烟农自己承担。

四、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和烟办主任要督促烟农在交售烟叶时,X3F、B4F以下的烟叶不得进站上台,各烟站对X3F、B4F以上能收购的等级烟叶要加快分级进度,力争每天每条收购线达到150担以上,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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